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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3-2025三年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09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全民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确保健康浙江行动有序、高效推进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2023-2025年)实施方案。

   各市有关单位,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民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确保健康浙江行动有序、高效推进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2023-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疾控局

浙江省妇联                        浙江省科协

浙江省社科联                   浙江省红十字会

浙江省计生协会

2023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推进全民健康知识普及,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确保健康浙江行动有序、高效推进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对照《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按照“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把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以制度落实、平台建设、活动开展等为抓手,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和培育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促使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健康科普能力;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浙江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健康促进医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健康家庭数量不低于100万户;居民应急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达到40%。推动健康科普基地建设,到十四五末选树健康促进医院典型案例百个,健康科普基地20个;推优选树百名健康科普领军人物。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提升行动。

1.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内容,持续开展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主题的健康科普活动。做好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公众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去人群密集场所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讲师团作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农村文化礼堂等重点场所开展讲座、咨询等健康服务,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省社科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等参与)

2.深入推进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行动的通知》要求,依托文化礼堂,聚焦农村居民需求,常态化举办健康讲座、开展健康指导、提供健康服务、培训急救技能、弘扬中医药文化等,不断丰富“礼堂家”线上平台健康素养服务内容,实现万家文化礼堂全覆盖,大力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妇联、省计生协会、省红十字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参与)

3.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教育应急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进行早、准、快的科普信息发布及风险沟通,正确引导公众行为。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及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艾滋病、肠道传染病等以及高血压、心脑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主要行为危险因素和疾病基本知识的认知度,倡导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完善“两库两机制”建设。

1.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以覆盖多专业领域、立足本省为原则,组建由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牵头的多专业多学科的浙江省健康科普专家分库,牵头单位负责分库日常管理、协调、监督等各项事宜,组织专家库成员开展各类健康科普社会活动及媒体采访、公益科普直播,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科普信息创作、审核、评估、评选等工作,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开展“健康科普领军人物”“优秀健康科普作品”等推优选树活动,培育健康科普人才,打造全省健康科普领军人物,为群众提供更多健康科普资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科协、省社科联参与)

2.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依托浙里办、浙里科普平台持续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相应专业的健康科普专家和资源分库,组建审核专家组,所有健康科普资源,包括科普图文、视频、访谈等均需通过审核专家组审核后再行发布,确保作品科学性和权威性,为广大居民和各类传播平台提供科学权威的健康科普知识。(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牵头)

3.构建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和引导报刊、电视台、电台开设公益性优质健康类专栏。依托潮新闻、Z视介等“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新媒体健康信息传播矩阵,共建共享健康科普资源库。遵守健康信息发布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原则,建立信息审核机制并对健康信息传播进行监管和效果评价。(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疾控局、省科协等参与)

4.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等级医院评审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个人绩效考核,完善各类疾病的健康教育处方,建立双处方制度,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将健康信息服务纳入诊疗服务,并进行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其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健康科普工作,并向公众传播科学、适用的健康知识,促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牵头)

(三)健康细胞建设工程。

1.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落实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健康教育责任,促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2.推进健康学校工作。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健康促进机制,营造健康教育环境,培育健康促进文化。(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3.实施健康家庭工作。加大健康家庭开展工作力度,加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家庭健康需求评估,针对家庭具体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干预,同时以健康家庭工作为核心推动健康社区建设。到2025年全省健康家庭达100万户,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群众身边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省计生协会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妇联等参与)

4.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提高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监测能力,确保监测的科学性、真实性、代表性和连续性。开展应用科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循证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康素养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四)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工程。

1.健康科普基地建设。充分挖掘科普场馆、生命教育体验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科普资源,以各类科普阵地为依托,加强健康小屋、健康角等健康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健康科普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健康素养服务。(省科协牵头,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2.健康科普设施配备。在图书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中心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资料架、投屏、LED等,多时段常态化为群众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在户外大屏、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定期投放健康科普图片及公益视频宣传。(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广电局、省科协参与)

3.推动社会力量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鼓励相关学(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工作。立足学(协)会工作领域,开发健康教育材料,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学(协)会和志愿者团队特点,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康科普传播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协、省社科联参与)

(五)生命守护建设工程(由省应急救护工作专班办公室、省红十字会牵头)。

1.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活动。整合医疗机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相关专业组织资源,在学校、城乡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尊重生命”的良好氛围。

2.推进应急救护培训提质扩面。倡导“快一点、救在身边”,不断扩大救护员取证覆盖面。壮大“第一响应人”队伍,提升高校大学生、危化和加工制造领域从业人员、公安交警、消防和社会应急救援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急救护持证率,开展各类应急救护技能比赛,加强质量督导,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有效救护的成功率。

3.建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师队伍作用,为核心师资打造个人工作室,向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科学实用、简单易学的救护知识技能培训。

4.探索实施应急救护培训“教考分离”新模式。打造应急救护培训精品课程,推行“菜单式、分段型、积分制”培训服务,实现“线上学理论,线下学操作”“理论学习在线上,实操考试到线下”,满足公众个性化培训需求。

5.增加AED布设数量。按每万人1-2台的要求有序设置 AED,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6.选树施救典型人物,及时宣传报道救护师、救护员现场成功施救的感人事迹,做好慰问褒扬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工作基线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5年5月)。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积极解决工作难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2025年8月)。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行动实施情况,查漏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方案和计划,持续深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实施过程和效果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做好专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入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度工作重点、行动推进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本领域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研讨和交流等活动提升服务能力,重点做好卫生健康机构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加强与媒体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健康科普信息服务媒体联盟,加强各类健康传播平台的沟通合作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做好全流程管理。

(三)落实工作保障。出台支持行动开展的制度、标准和政策,积极探索普及健康知识的新举措和新方法,提高精准健康教育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做到资金优先投入。

(四)严格督导评估。建立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和相关问题问责机制,健全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对相关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市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广泛宣传。

附件: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专家组

2.各市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

一、工作组构成

组    长:林 杰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 组 长:楚蓓蓓 浙江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

张新卫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齐  昕 浙江省科技厅外专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俞云华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徐  勇 浙江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郑  宇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三级

调研员

龙爱民 浙江省科协科普部部长

吉学军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一级调研员

王  芳 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

心主任

俞  敏 浙江省疾控中心副主任

史亚琳 浙江省计生协会组宣部部长

主要成员:包新旺 浙江省委宣传部宣教处二级调研员

岑超超 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副处长

洪晨鸣 浙江省科技厅外专局四级调研员

郑春材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农民工工作处二级调研员

徐  杰 浙江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三级

调研员

华建伟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副处长

王秀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四级调研员

潘莉荣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三级调研员

江  梦 浙江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吴华阳 浙江省科协科普部副部长

吉学军 浙江省残联康复部一级调研员

王三炼 浙江省社科联科普处处长

孙文澜 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

心培训教务科专技八级职员

张雪海 浙江省疾控中心健教所所长

李桂花 浙江省计生协会组宣部二级主任科员

张  欣 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总监

楼  坚 浙江电视台钱江都市频道副总监

马  亮 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制片人

沈  韦 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制片人

联 络 员:王秀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健康处四级调研员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专家组

陈  军  浙江医院党委书记

陈新宇  浙江医院副院长

洪朝阳  浙江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葛明华  杭州医学院副院长、浙江省人民医院院长

孟旭莉  浙江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程向东  浙江省肿瘤医院党委书记

裘燕飞  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

谢国建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党委书记

蒋益华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副院长

俞  敏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江天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党委书记

沈云良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副院长

魏国庆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

王建安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党委书记

陈国忠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庄一渝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副院长

吕卫国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党委书记

陈谦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党委书记

朱赴东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

傅君芬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院长

何  强  浙江省中医院党委书记

黄抒伟  浙江省中医院副院长

张  威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

贺晓鸣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

林咸明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院长

沈  贤  温州医科大学副校长、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

褚茂平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委书记

张  建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党委书记

陈  洁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党委副书记

胡斌春  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主任

许  凌   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主任

陈旭娇  浙江医院老年病科主任医师

应振华  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

沈丽君  浙江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武晓泓  浙江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医师

杜灵彬  浙江省肿瘤医院防治科副研究员

黄  静  浙江省肿瘤医院主任护师

王鹤秋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闲林院区执行院长

徐松泉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精防办副主任

张雪海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所所长

陈  彬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柴程良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所长

徐锦杭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教所副所长

方  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宣传中心主任

陶思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应可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主任医师,国家呼吸区

域医疗中心主任

周  勇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主任医师

周坚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

张晓辉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妇女保健部副主任

李志杰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

裴双义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主任医师

马海燕  杭州市红会医院主任医师,省红十字一级应急救护师

闵  华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高级技师,省红十字一级应急救护师

陈国伶  杭州市天水武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美燕  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主任护师

薛  亮  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全民健身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附件2

各市有关单位名单

各市健康办、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科技局、教育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广电局、妇联、科协、社科联、红十字会、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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